今天依旧让它自然垂着,发梢被我用卷发棒轻轻烫了点弧度,披在肩头时,刚好能遮住棉服的肩线,显得整个人更娇小了些。
抬手拨了拨耳边的碎发,指尖蹭过浅蓝色耳罩上软乎乎的绒球,视线落在穿衣镜里的自己身上 —— 浅棕的眼眸褪去了往日练拳时的锐利,温顺得像浸在温水里的琥珀;蓝紫渐变的眼妆藏在卷翘的睫毛下,眨眼时粉紫的光晕轻轻晃动,像落了两颗碎星子在眼底;腮红和唇釉透着自然的甜,配着奶蓝色的棉服,整个人活像裹在蓬松的棉花糖里,连指尖都带着点软乎乎的暖意。
满意地拍了拍手,指腹在兔子包的耳朵上轻轻捏了捏,又低头看了眼手机 —— 屏幕上的时间显示离约定还有半小时,绰绰有余。
我抓起放在床头的浅蓝色耳罩往头上戴,两个圆滚滚的小绒球垂在耳边,刚好和雪地靴上晃悠的毛球形成呼应,连颜色都像是特意挑过的,温柔得没话说。
一切准备就绪,正弯腰换鞋时,目光突然扫过床尾的收纳盒 —— 哎呀,差点忘了!
上次和孙梦他们吃完牛排,在百货店挑的那个兔子包还躺在里面呢!
我赶紧蹲下身翻找,手指刚碰到软乎乎的毛面就笑了。
这兔子包白白圆圆的,捏起来能回弹,耳朵尖缝着的粉色绒线还像新的一样鲜亮。
我熟练地把两根细细的肩带往胳膊上一套,毛茸茸的兔子脑袋刚好趴在肩头,圆滚滚的屁股落在后背,耳朵支棱在肩膀两侧,活像背着只乖乖蜷着的小兔子,可爱得让人忍不住想多摸两下。
站起身再照镜子,背上的兔子包随着我的动作轻轻晃了晃,粉白相间的耳朵蹭过肩头的棉服绒毛,带来点毛茸茸的痒意,像有只刚断奶的小奶猫在轻轻舔舐皮肤,酥酥麻麻的,连心跳都跟着慢了半拍。
奶蓝色的棉服衬得兔子包愈发白净,浅棕的眼眸配着这软乎乎的造型,哪里还有半分 “三堂共主” 的凌厉?
分明就是个等着赴约的乖巧小姑娘。
我对着镜子转了个圈,兔子包的耳朵跟着抖了抖,像在替我点头似的。
指尖在兔子的小爪子上摸了摸 —— 孙梦上次说的没错,这绣着粉色肉垫的小爪子,确实可爱得犯规。
“这下齐活了。” 我笑着拎起门口的钥匙串,钥匙扣上的小铃铛叮当作响,和兔子包晃悠的声音凑在一起,像支轻快的小曲子。
拉开家门时,妈妈正坐在沙发上择菜,抬头看见我背上的兔子包,忍不住笑了:“这包跟你今天这身真配,看着就软和。
约会去?”
“不是约会,就是跟朋友聊聊天。” 我脸颊有点发烫,赶紧换鞋出门,兔子包的耳朵蹭过门框,软乎乎的没发出一点声响。
楼道里的风带着点初春的凉意,却吹不散心里的暖意。
我把耳罩往上拉了拉,遮住泛红的耳尖,背上的兔子包贴在后背,像揣了个暖手宝,连走路都觉得轻快了许多。
阳光透过楼道的窗户洒进来,落在兔子包的毛面上,泛着细碎的光,像撒了把星星在上面。
离约定的晚风书店还有两条街时,我下意识放慢了脚步,手指无意识地戳了戳背上的兔子包。
不知道王羽轩看到这个包,会不会觉得太幼稚?
可转念一想,他总叫我 “小兔子”,背着兔子包见他,好像也挺应景的。
这么想着,心里的那点忐忑就散了,取而代之的是藏不住的期待 —— 毕竟,这还是我第一次背着这么可爱的包,去见一个等着听我讲苏州故事的人。
快到书店门口时,脚步不自觉地慢了下来,指尖下意识攥紧了兔子包的肩带,粉白的兔耳朵蹭得掌心发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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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线越过稀疏的人流望过去,果然看见王羽轩站在晚风书店的玻璃门旁 —— 一袭及踝的黑色大衣衬得他身形愈发挺拔,188 的个子在人群里格外扎眼,内衬的黑色中领毛衣勾勒出利落的脖颈线条,阳光顺着他的发梢滑下来,在肩头投下浅浅的光影,好看得让人挪不开眼。
他手里提着个奶白色的纸袋,不用想也知道,里面装着我念叨过的焦糖布丁。
记忆突然不受控制地翻涌,恍惚间又看见初见时的画面:也是这样的午后,他斜倚在街角斑驳的红砖墙下,同样的黑色大衣,衣摆被风掀起一角,露出里面熨帖的深色牛仔裤和擦得锃亮的黑色马丁靴,靴筒卡在脚踝上方,利落又精神。
那时他站得笔首,像棵扎根墙根的白杨树,额前的碎发打理得服帖,露出的额头和清晰的眉骨,那股干净利落里藏着的凌厉劲儿,往那儿一站就自带 “不好惹” 的气场,和此刻站在书店前的身影渐渐重叠。
他的眼睛还是那样,典型的桃花眼,眼裂开阔得恰到好处,眼尾微微上挑,像被工笔细描过的弧线,按说该带着勾人的柔意,笑起来定是眼波流转、满是缱绻。
可初见时那双眸里蒙着的薄冰似乎还没完全消融,此刻虽少了几分审视的锐利,却依旧带着淡淡的疏离,和王少不笑时的眼神简首如出一辙 —— 明明只是安静地站着,什么都没做,周身却像裹了层无形的屏障,透着 “别惹我” 的距离感,像块覆着霜的石头,让人不敢轻易靠近。
这人的气质实在太特别了。
既不是詹洛轩那种清冷疏离,像被雪浸润过的和田玉,周身总绕着 “凡事与我无关” 的淡然;也不似王少那般爱逗人,带着桀骜不驯的 “痞帅”,笑起来眼角眉梢全是张扬的鲜活。
他更像把两人的特质揉在了一起:王少的痞气藏在眉梢,詹洛轩的冷感裹在眼底,透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 “痞坏”—— 明知带着点野,却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;外层的疏离冰壳又衬得这份野格外迷人,矛盾得格外和谐,目光一旦黏上去就再也挪不开。
可这份 “生人勿近”,在他察觉到我时瞬间碎了。
他原本微垂的眼睫轻轻一抬,桃花眼里的薄冰像是被阳光融了大半,跟着就冲我弯起了嘴角,声音穿过午后的风飘过来,软得像浸了蜜:“小兔子~”
半个多月没听过他面对面叫这个昵称了。
那声 “小兔子” 带着点缱绻的尾音,像羽毛轻轻蹭过心尖,我脸颊 “唰” 地一下就热了,连耳尖都烧得发烫,慌忙低下头,手指无意识地戳着兔子包上的小爪子,却还是忍不住偷偷抬眼望他。
“羽、羽轩。”
声音刚出口,我自己都愣住了 —— 这是我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叫他 “羽轩”,不是客套的 “学长”,也不是心里默念的名字,而是带着点怯生生的亲昵。
舌头像打了个结,后面的话全堵在了喉咙里,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朝我走近,黑色大衣的衣角扫过地面的落叶,带着淡淡的雪松气息。
他在我面前站定,低头看着我泛红的脸颊,眼底的笑意更浓了,伸手递过手里的纸袋,指尖不经意蹭过我的手背,带着微凉的温度:“刚去买的,还热乎着,知道你不爱太甜的,特意让老板少放了焦糖酱。” 纸袋上还印着甜品店的 logo,暖黄色的图案衬得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愈发好看。
我慌忙接过纸袋,指尖碰到温热的包装,心里的暖意跟着涌上来,连说话都顺了些:“谢、谢谢…… 我还以为你会忘了。” 上次闲聊时随口提的喜好,他居然记得这么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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